上饶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药店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我院因业务需要,在市中心范围内遴选3家药店,为在我院互联网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配送药品及相关服务,诚邀有意向的药店参与竞争性磋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药店遴选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主要内容:为在上饶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线下药品配送及用药指导等咨询服务
4.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生效时间起计算)
二、一般性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门诊慢病药品、双通道药品、门诊医保统筹药品报销资质的医保定点药房;
7.在信州区城区内设有符合GSP(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经营门店及仓库,以保证药品配送及时性;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配送能力要求
1.具有江西省药品配送服务资质,具有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经验,具有自营配送团队或者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配送协议,具备药品配送的能力,保证药品配送质量合法合规;
2.具有江西省“双通道药品”60%以上的品种配送能力;
3.具备与互联网医院平台、物流系统等技术对接能力。
四、其他要求
1.国有企业性质的公司优先遴选;
2.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经营违法活动;
3.药品价格与江西省药品采购平台一致,并必须配备带量采购药品、国家谈判药品,能满足患者需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自本竞争性磋商发布之日起10天,即2024年4月15日起至 2024 年4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止,报名资料交至上饶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科教楼二楼213室 ,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药品经营许可证、与医保局签订的慢病、双通道协议及门诊统筹报销经营资质;
(2)上年度财务报表;
(3)药房工作人员资质、自营配送团队人员名单或与第三方签订的配送协议;
(4)提供已开展过“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业务的相关材料;
(5)提供具有自有仓库或与第三方签订的仓储协议;
(6)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证明或承诺;
(7)提供配送管理制度、冷链储存应急预案、冷链药品配送操作规程等;
(8)提供部分慢病药品、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及价格。
六、磋商须知
1.配送药店相关药品目录的由医院制定(药品目录可以向医院药学部索取),药品定价由医院审核;
2.磋商时应提供相应资格资质文件的原件以便审查,系复印件的要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无权参与磋商。经审查发现资料系伪造或不实的,取消磋商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已开始履行合同的,取消合作,医院视情况另行增补;
3.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标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地点:上饶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科教楼四楼会议室。
2.磋商时间:2024年4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所有符合要求的药店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资质能力,以及药品目录、价格、配送能力等因素,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为候选配送药店。
拟中选药店如因非院方原因导致被取消配送资格的,以综合评分靠后一名的依次替补。
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遴选方,中选药店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本医院签订合同。
七、签订合同
1.我院向中选药店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3.中选药店须交药品质量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满未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予以退回。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饶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汪璐、潘慧 电话:0793-8101702
监督电话:0793-8100797
联系地址:上饶市人民医院北院科教楼2楼213室
上饶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5日